央行最近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新政让市场目不暇接,先是暂停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继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被曝光,引发社会激烈讨论,央行也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甚至备受质疑。
昨天,央行在其官方网站就近期热点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作出回应。央行表示,鼓励发展创新的理念不变,暂停相关业务意在防控风险,二维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只是暂停,不会终止;网络支付管理办法重心不在具体额度,而在风险控制。
暂停相关业务意在防控风险
对于3月13日发文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的原因,央行相关负责人说,二维码在制造业、物流业、零售业等领域早已得到广泛应用,但总体上有关技术、业务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无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检测认证标准,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具体表现在:一是二维码生成机制和传输过程存在风险隐患;二是支付终端的安全性较难保障;三是二维码支付指令验证手段较为单一,安全性屏障不够。
央行表示,“虚拟信用卡”的发卡流程全程网络化,省略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突破了现有发卡面签审核等基本管理要求,对反洗钱法律制度和账户实名制度产生较大冲击。同时,由于办卡流程无法有效确认客户本人办卡意愿,在目前个人身份信息非法买卖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还存在较大的冒名办卡风险,极易发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此外,“虚拟信用卡”发行与实体信用卡发行的监管标准不一致,必然引发发卡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第三方支付限额有修改余地
央行近日向多家机构下发了《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这份针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草案意见中指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这样的额度限制,不仅让第三方支付坐立不安,也引起了更多普通消费者的心里波动。
央行相关负责人说,有关司局与业界就这份草案已讨论互动了3年,还需作进一步的沟通和论证。不过,这个办法的重心不在具体额度上,而是在业务及流程的各项风险控制上。对《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大问题,央行表示还需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如果消费者认为账户功能和具体额度不合理,还要作相应的修正。总之,网络支付管理办法一定会在监管部门、支付机构、消费者三方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最终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