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评论
食盐割据怪象背后是垄断的壁垒
最近,“跨区域用盐”频频出现在新闻报道中,成了一个热词。而在去年2月,就有著名的电商平台全面管控食盐销售,将在线销售的食盐一律下架,究其原因,也和食盐的“跨区域供应”有关。“跨区域用盐”目前的确有法可依,然而这种不能“跨区域用盐”的市场割据怪象,其形成的根源,就在于食盐专营体制。
多年以来,一直有专家认为,盐业管理体制政企不分、高度垄断。我国目前的盐政体系是独有的,在许多地方,盐务管理局一般与同级的盐业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就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以及其他由垄断带来的利益提供了可能。
这种体制严重背离了市场经济规律,但要真刀真枪的改革却并不容易。早在2004年,广东省就撤销了食盐专卖局,仅过两年又恢复了这一机构。从2001年起的十年间,国家曾制订过六次盐改方案,但因各种原因,全部搁浅。
事实上,随着盐税在税收占比中降低,政府财税利益已不构成废除食盐专营的障碍。另一个食盐专营的理由是加碘来消除碘缺乏病,但事实上,由于市场需求,中盐自身也已经开始销售无碘盐,而且加碘与废除食盐专营并不矛盾,只要有强制加碘的法律在,所有的市场主体都需要遵章执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有盐企就认为,打破盐业垄断,能激活生产企业和用盐企业的产销链接,极大降低用盐企业的成本。而消费者对食盐的价格、质量和数量的消费取向,也能够得到充分体现。
不过,专营放开后,关键是如何保障食盐的安全供应,如何保证老、少、边、穷地区人民食用碘盐的需要,如何确保持续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等,相关部门还需要有周到的制度安排与具体的保障措施。 胡轶笛
专家点评
原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 陈国卫
盐的生产方式还是比较落后的,效益也不高,技术步子迈得比较慢,职工收入、生活水平都较低。放开市场以后,这个落后的行业将被市场激活,尽快地实现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加速技术改造,开发以盐为主的衍生产品。原来被束缚着不让干的企业就可以撒开手脚,会使我国的食盐行业焕发生机。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前所长 刘树杰
只要市场能充分竞争的领域,毫无疑问政府就不应该再定价格了。取消食盐专营,会增加消费者选择权,进一步放开食盐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