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人士提醒,视频网站想少吃官司的话,趁早与版权方沟通
早报讯如果不再横生枝节,迅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于7月20日在美国纳斯达克挂牌,计划发行7600万股。按照发行价区间14~16美元中间价计算,将融资1.125亿美元。
其实早在美国当地时间6月8日,迅雷就已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首次公开募股(IPO)申请。但随后上市时间表推迟了,原因据说是由于中国概念股在美遇冷,市场情况不佳。
迅雷最新提交的F-1招股说明书修订文件显示,目前仍有33个针对迅雷侵权的诉讼案件还未宣判,其中11件诉讼与它旗下的狗狗搜索有关。
不过,迅雷已在上市之前甩了包袱:为了规避版权诉讼风险,迅雷于2010年12月以1471美元(合人民币约1万元)的低价出售与狗狗相关的域名、商标以及软件版权等全部资产,出售给非关联第三方。
将麾下三将之一如此贱卖,迅雷看起来誓将一切上市障碍粉碎。
这个举措也让记者看到中国网络搜索、下载和版权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迅雷卖掉狗狗,是否就能在版权问题上一劳永逸?当命运多舛的电驴变成陌生的在线点播模式,不再是下载利器,当迅雷不惜贱卖狗狗搜索,网民还有底气对付费收视说NO,说“网上最热门的资源,我们想看就能看”吗?
国内最大网络下载网站迅雷是继淘米网之后,又一提交在美上市申请的中国网络公司。
据2010年迅雷的公开业务数字显示,2009年迅雷的收入在2亿元至3亿元之间,其中狗狗搜索的广告收入约为3000万元,占比超过10%。让市场吃惊的是,作为迅雷旗下三大主要业务(迅雷看看,迅雷下载和狗狗搜索)之一的搜索引擎——狗狗搜索,却在去年12月被公司悄无声息地以1471美元(合人民币9532元)的低价出售。对于这样将“摇钱树”半卖半送的行为,有网友笑称:“这么便宜怎么不卖给我呢?我愿意出两万元买。”
而今年美国国会下属的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USCC)的听证会上USCC委员魏塞尔(Michael R.Wessel)就提出,借助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力量,对存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在美上市中国企业进行制裁,并提议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表现也纳入对中国企业的监管范围之中。魏塞尔表示,迅雷将成为首要的考察企业之一。
种种迹象表明,迅雷的“慷慨之举”,其实是在为之后的上市铺路。但是,就算迅雷能就此甩开三分之一的诉讼,剩下的22桩将如何处理?迅雷是否能就此摆脱不断的诉讼麻烦?有律师称,迅雷会员的离线下载等服务仍有侵权风险。
迅雷离线下载是迅雷公司于2009年开发的付费离线下载服务。以服务器高速代理下载中转到离线空间,再以用户从迅雷离线下载服务器下载到本机的方式提供网络加速服务。迅雷凭借这一服务,也成为国内较早提供代理下载的服务商之一。但是,有迅雷会员公开表示,离线下载在提供高速下载的同时,也能提供盗版软件、盗版电影、盗版音乐等产品的下载服务。
看来,迅雷以后的路并不轻松。
版权纠纷成迅雷上市绊脚石
为何电驴、迅雷忍痛割爱?
“忍痛割爱”的不只是迅雷,还有曾经红极一时的电驴。今年年初,当电驴突然告知老用户要进行内容方面的大规模调整时,很多人用“一声叹息”来形容自己的心情:音乐频道被关,影视内容变成了在线观看的电驴大全页面。
这些知名网站的转身背后,都有跟版权纠纷丝丝缕缕的苦衷。
2005年10月24日,香港一男子因利用P2P(点对点)软件在互联网上非法发放3部版权电影的“种子”,被香港屯门裁判法院判刑。这是全球首例BT(Bit Torrent)侵权案裁定罪名成立。
自此,关于网上影视、书籍资源下载的侵权诉讼就成了法律界的“常客”:2007年夸克网状告土豆网涉嫌偷窃《太阳照常升起》,前不久才平息的百度文库事件,乐视网宣称要将诉讼进行到底,并公布了目前已经取证的某网站盗播片单,共计123部影视剧,索赔价为2000万。
业内人士直言,P2P点对点传输方式以及搜索引擎是否该对网络侵权负责一直是热议话题。现在高发的纠纷很多都是祸起搜索引擎。他们现在主要是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避风港的原则:只有你通知的时候我才会删除。
版权纠纷高发,网站如何避开?
然而,避风港原则应该怎么用,是否能借此规范中国的网络市场?一直大叫自己是“挡在”个体下载者前“受过”的搜索引擎,是否真能将避风港原则当成避风港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南京师范大学一位长期从事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的研究的副教授。她举了几个例子:
2006年7月,11家唱片公司控告雅虎公司的mp3搜索服务侵犯著作权。北京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仅删除了原告提供了具体URL地址的24个侵权搜索链接,怠于行使删除与涉案歌曲有关的其他侵权搜索链接的义务,放任涉案侵权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属于通过网络帮助他人实施侵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007年1月,迅雷网出现《伤城》的搜索链接服务,1月4日,《伤城》在迅雷网站的搜索次数高达5.9808万次,总下载量达到50多万次。优度公司向迅雷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迅雷网停止侵权,迅雷没有回音,此后迅雷网仍然“链接”着《伤城》的免费下载。6月21日,优度公司将迅雷公司告上法院,并提出赔偿要求。
2010年3月12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迅雷在明知、应知《伤城》有合法权利人的情况下,仍然提供下载,不受《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避风港原则”保护,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赔偿原告优度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
这位副教授解释说,避风港原则一般适用于在无意识情况下侵犯了他人版权的案例,此时被告方有义务移除侵权内容,而不负有赔偿的责任;而提到现在纷纷扰扰的侵权诉讼,像上述两例被告在已知本身行为出现侵权状况的情况下,仍然提供链接或拒绝删除侵权链接,避风港原则是不能保护这些搜索引擎的。
2011年1月,中国知名网络资源分享下载网站VeryCD对内容进行了大规模调整,关闭了音乐频道,电影和电视剧频道页也不再提供下载链接——这意味着这家网站停止了自己最受网友青睐的两项业务。而随着优酷网、土豆网等一批大型视频分享网站向正版化转型,这是否意味着中国的免费下载时代走向衰亡呢?
对此,这位老师给出了自己的想法:“中国的搜索引擎现在之所以有这么多官司,主要是因为它们在提供下载链接之前没有跟版权人达成统一,签订协议并且付费。那么当它们将其作为商业运作而非公益的搜索平台,版权问题当然无法避免。由于中国的网络发展并不像国外那么成熟;在立法方面,关于这方面的意见也尚未统一,所以的确会有一些混乱产生。但是一些搜索引擎现在的确是在跟版权人联系,维护他们的权益。所以这也在朝着规范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