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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招聘火热全面开启抢“新”大战
发布时间:2022-05-27 10:40:29 Fri   

凡尔康咨询FalconTalent金融科技业务合伙人蔡文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头部券商在金融科技方面的发展路径主要体现出以下趋势:发展定位更加清晰,数字化转型方向愈发明确;从组织架构上予以确认和重视。近年来,多家券商将金融科技纳入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核心竞争力,头部券商纷纷加大金融科技领域的人才招聘与资金投入。”

除了科技人才外,各大券商研究所也在不断吸纳新鲜血液,某券商研究所在今年2023届暑期实习计划中开出了极具市场吸引力的薪酬待遇,大幅突破市场标准,树立券商实习待遇新标杆。

据记者了解,从以往经历来看,在校生应该尽量争取券商的实习机会。每年券商校招的部分名额会从上一年的优秀实习生中择优录用,部分实习生不再需要参加校招应聘流程。同时,在实习中券商也会为实习生提供项目实践、资深导师、业务培训、职业指导等培养计划。

虚假招聘、付费内推等

乱象屡禁不止

在今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有的求职者似乎显得有些着急于焦虑。近日,知名博主大力如山在其社交平台上曝光了冒用券商或员工名义发布虚假实习机会、“付费内推”,甚至还有“实习生冒充研究员招聘实习生”的离谱事件。

此后,中金公司、广发证券、开源证券(研究所)、国信证券4家券商就招聘事项公开回应。其中,国信证券发现有外部人员冒充公司经济研究所分析师招聘实习生,主要表现为:相关人员谎称其为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分析师,通过微信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在经过电话面试后告知对方学生被录为正式实习生,实习六个月以上可以获得留用机会,并通过微信向对方学生发送了公司实习协议等文件,以假乱真。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民事领域看,冒充正式员工,以金融机构名义招聘实习生的行为,属于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从刑事领域看,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则涉嫌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编辑:张泓
近年来,在人才强夺大战中,券商一向不遗余力,尤其以求“新”为重,某研究所就称将树立券商实习待遇新标杆。